本課程乃將稅捐行政體系細分為下列主題,於課堂中依序講授: 一、稅務調查權行使及其憲法界限 二、核課(行政)處分之法律性質 三、核課處分之變更 四、申報行為與量能原則 五、證據負擔、協力義務與推計核定 六、稅捐徵收程序與附帶給付 七、稅捐執行程序 八、稅捐保全與限制出境 九、稅務權利救濟 十、稅捐罰與違憲審查